【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】4次盜竊工地電纜,來錢快?被抓更快!
小案不“小看”
小案不“小辦”
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開展以來
永定公安
緊盯發(fā)生在群眾身邊的民生小案
持續(xù)保持嚴打高壓態(tài)勢
將實實在在的安全感送到群眾身邊
近日,永定公安分局教字埡派出所抓獲嫌疑人吳某波,查處刑事案件一起。
9月7日8時許
教字埡派出所接到報警稱
永定城區(qū)一工地內電纜線被盜
接到報警后
教字埡派出所聯(lián)合
刑偵大隊、永定派出所立即展開偵查
很快鎖定吳某波有盜竊嫌疑
9月7日11時許
在永定城區(qū)某麻將館內將吳某波抓獲
經(jīng)詢問,吳某波對自己先后4次在永定城區(qū)一工地內盜竊電纜線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目前,吳某波因盜竊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2023年6月6日19時許,嫌疑人吳某波竄至一工地內,將一機器的工具電線剪斷后盜走;
2023年8月27日12時許,嫌疑人吳某波竄至一工地內,將放在8號倉庫旁的地上的電纜線盜走;
2023年8月31日13時許,嫌疑人吳某波竄至一工地內,從8號倉庫旁的地上盜竊了電纜線并在官坪附近將電纜線以13元一斤的價格賣給一收廢舊男子,獲利400元;
2023年9月7日凌晨2時許,嫌疑人吳某波竄至一工地內,從8號倉庫旁的地上盜竊了電纜線并在尹家溪鎮(zhèn)上一廢舊店內以11元一斤的價格出售,獲利1600元。
以案釋法
【盜竊罪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條:盜竊公私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的,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(shù)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(shù)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九條:盜竊、詐騙、哄搶、搶奪、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。